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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济南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度评估情况的通知各区县(功能区)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,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: 按照《关于开展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了民办职业培训机构(以下简称培训机构)年度评估工作,具体情况如下: 一、评估结果 126所培训机构(不含2020年新批准成立的培训机构)中,济南市安培职业培训学校等88所培训机构为合格单位,济南市硅谷职业培训学校等24所培训机构为整改单位,14所培训机构未按要求参加评估(具体评估结果详见附件)。莱芜区、钢城区培训机构评估结果由所在区公布。 二、有关要求 1.此次评估被列为合格单位的培训机构,要认真总结办学经验,不断规范办学行为,继续加强教学管理,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,切实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。此次评估被列为整改单位的培训机构,要按照整改通知书有关要求,对存在问题抓紧整改落实,整改期内应停止招生,人社部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,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招生。 2.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,对辖区内的培训机构进一步加强监管,规范办学行为,不定期组织抽查督导,促进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健康发展。
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5日 |